出血热疫苗接种禁忌主要包括严重过敏反应、急性发热性疾病、免疫缺陷状态及妊娠期,接种前需由医生评估个体健康状况。
对疫苗成分如明胶、抗生素等存在严重过敏史者禁止接种,可能引发过敏性休克或荨麻疹,需提前告知医生过敏史。
体温超过38.5℃的急性感染期患者应暂缓接种,发热可能加重疫苗反应,待病情稳定后再评估接种时机。
艾滋病患者、化疗期间肿瘤患者等免疫功能低下人群接种后可能无法产生有效抗体,需经专科医生权衡利弊。
妊娠期妇女接种缺乏安全性数据,可能影响胎儿发育,建议育龄女性接种后3个月内避免怀孕。
接种后需留观30分钟,出现高热或局部红肿应及时就医,日常保持接种部位清洁干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