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在病情稳定且无生殖系统损害时,通常可以生育。生育可行性主要与疾病活动度、用药安全性、精子质量、遗传风险评估等因素有关。
病情稳定6个月以上且无重要脏器受累时,生育风险较低。需监测抗dsDNA抗体、补体水平等指标,避免疾病活动期生育导致病情加重。
羟氯喹对精子影响较小可继续使用,环磷酰胺等药物可能损伤生精功能,需提前3-6个月调整治疗方案,必要时咨询生殖医学科。
约30%患者存在精子数量减少或活力下降,建议进行精液分析。严重少弱精症可考虑精子冷冻保存或辅助生殖技术。
子代患病概率约5%-10%,高于普通人群但非绝对禁忌。建议进行HLA基因检测,孕期加强产前监测。
计划生育前应进行风湿免疫科与生殖医学科联合评估,避免使用生殖毒性药物,孕期需密切监测母体病情变化与胎儿发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