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手术治疗近视眼多数情况下安全有效,但可能伴随干眼症、夜间眩光、角膜混浊、视力回退等后遗症。
术后早期常见泪液分泌减少,可能与角膜神经暂时性损伤有关,可通过人工泪液缓解,如玻璃酸钠滴眼液、羧甲基纤维素钠滴眼液、聚乙烯醇滴眼液。
暗光环境下出现光晕或视物模糊,多因角膜切削区光学特性改变导致,通常3-6个月逐渐适应,严重者可考虑佩戴防眩光眼镜。
极少数患者出现角膜基质层雾状混浊,与个体愈合反应过强相关,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滴眼液干预,如氟米龙滴眼液、醋酸泼尼松龙滴眼液。
高度近视患者可能因角膜重塑或近视进展出现屈光回退,需通过二次增效手术或佩戴框架眼镜矫正。
术后需严格避免揉眼及游泳,定期复查角膜地形图,出现持续视物变形或疼痛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