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力衰竭患者的生存期通常为5-10年,实际时间受到基础疾病控制、心功能分级、治疗依从性、并发症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高血压、冠心病等原发病控制良好可显著延长生存期,需规律服用降压药、抗血小板药物,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电图。
NYHA心功能Ⅰ-Ⅱ级患者预后较好,Ⅲ-Ⅳ级患者需加强利尿剂和强心药物使用,可能出现呼吸困难、下肢水肿等症状。
规范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β受体阻滞剂等核心药物,避免擅自停药,可延缓心室重构进程。
及时处理房颤、肾功能不全等并发症,可能与电解质紊乱、感染等因素有关,通常表现为心悸、尿量减少等症状。
建议低盐饮食、限制液体摄入,在医生指导下进行适度的有氧运动,定期复查心脏超声和BNP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