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的检查方法主要有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空腹血糖检测、随机血糖检测、糖化血红蛋白检测。
孕妇在空腹状态下口服75克葡萄糖溶液,分别检测空腹、服糖后1小时和2小时的血糖值,任一数值超过标准即可诊断。
要求孕妇至少禁食8小时后测量静脉血糖,若空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诊断标准,可初步判断异常。
不考虑进食时间直接测量血糖,适用于有典型糖尿病症状的孕妇,数值异常需进一步确诊。
反映近2-3个月平均血糖水平,可作为妊娠期糖尿病的辅助诊断指标,但需结合其他检查结果综合判断。
建议孕妇在孕24-28周常规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检查前3天保持正常饮食和活动量,避免剧烈运动影响检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