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打胎药后仍可能怀孕,主要与药物使用不当、胚胎残留、排卵恢复、避孕措施缺失等因素有关。
未按规范剂量或错过服药时间可能导致流产不全,需通过超声检查确认宫腔情况,必要时遵医嘱使用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或缩宫素进行二次处理。
药流后妊娠组织未完全排出可能持续分泌HCG,干扰卵巢功能恢复,表现为阴道出血延长或腹痛,需行清宫术并配合头孢曲松、甲硝唑预防感染。
部分女性在流产后2-3周即可恢复排卵,此时同房可能再次受孕,建议流产后立即落实避孕措施,可选用短效避孕药、避孕套或宫内节育器。
药流后未采取有效避孕是再次妊娠的主要原因,流产后卵巢功能可能提前恢复,需避免在首次月经前发生无保护性行为。
药流后应密切观察出血情况,两周内禁止盆浴和性生活,饮食注意补充铁质和优质蛋白,出现发热或持续腹痛需及时返院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