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流通常无须住院,多数情况可在门诊完成。实际是否需要住院取决于妊娠周数、并发症风险、患者基础健康状况及医疗机构规范。
妊娠49天内通常门诊药流即可,超过49天可能需住院观察。孕囊较大时出血风险增加,住院便于紧急处理。
既往有宫外孕、贫血或凝血功能障碍者建议住院。药流后大出血、感染或流产不全时需住院进行清宫手术。
合并严重心脏病、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需住院监护。药物代谢异常可能加重肝肾负担,住院可监测生命体征。
基层医疗机构可能要求住院保障安全。三级医院门诊药流流程完善,但突发情况仍需转入住院部处理。
药流后应观察阴道出血量,两周内避免剧烈运动,按医嘱复查B超确认宫腔清洁,出现发热或持续腹痛需及时返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