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天内的早期终止妊娠,实际适用时间与孕囊大小、着床位置及个体健康状况有关。
1、孕周限制
药物流产需在超声确认宫内妊娠且孕囊直径≤25毫米时进行,超过该范围可能增加不全流产风险。
2、激素水平
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值需低于2000-5000IU/L,过高提示胚胎发育较快,药物流产成功率下降。
3、禁忌证筛查
异位妊娠、肾上腺疾病或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禁用,哮喘患者需评估支气管痉挛风险。
4、用药方案
常用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须在医生监护下分次服用,用药后需观察阴道出血及孕囊排出情况。
实施药物流产前须完善超声及血液检查,流产后两周复查排除残留,期间出现发热或大出血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