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激素类药物期间怀孕多数情况下可以继续妊娠,但需立即就医评估药物类型、剂量及胎儿风险,主要影响因素有药物致畸性、孕周暴露时间、母体基础疾病控制情况、替代治疗可行性。
糖皮质激素如泼尼松在常规剂量下致畸风险较低,但烷化剂类免疫抑制剂可能增加胎儿畸形概率,需由医生根据具体药物调整方案。
受精后2周内属全或无时期,药物影响多为流产或完全修复;孕5-10周是器官形成关键期,此时暴露风险最高,需加强超声监测。
系统性红斑狼疮等自身免疫病患者擅自停激素可能诱发疾病活动,反而危害妊娠,应在风湿免疫科与产科共同指导下调整用药。
部分激素药物可替换为妊娠安全类别B类药物,如布地奈德替代地塞米松,但需严格监测母体疗效与胎儿发育指标。
建议立即进行血清HCG、孕酮检测及早期超声检查,妊娠期间每4周复查胎儿三维彩超,避免摄入生冷食物并保持规律作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