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首乌在未经炮制或过量使用时具有一定毒性,规范炮制后可在医生指导下安全使用。
1、生品毒性:
未经炮制的生何首乌含蒽醌类化合物,可能引起肝损伤,表现为黄疸、恶心等症状,须严格禁用。
2、炮制减毒:
经黑豆汁蒸煮等规范炮制后,毒性成分大幅降低,制何首乌具有补肝肾功效,但仍需控制用量。
3、特殊风险:
长期超量使用制何首乌可能导致药物性肝损伤,肝功能异常者慎用,用药期间需定期监测肝酶。
4、配伍禁忌:
何首乌不宜与肝毒性药物联用,服药期间避免饮酒,出现乏力、食欲减退等症状应立即停药就医。
使用何首乌须遵医嘱,选择正规药店购买的炮制品,避免自行采挖服用,用药期间注意观察身体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