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最佳时间通常从孕6-8周开始,后续检查时间受到孕周进展、孕妇健康状况、胎儿发育情况、妊娠风险等级等因素的影响。
孕6-8周首次检查确认宫内妊娠,评估基础健康状况,排除宫外孕等异常情况,需完成血常规、尿常规等基础项目。
孕16-20周进行唐氏筛查及大排畸超声,孕24-28周完成妊娠期糖尿病筛查,此阶段每4周需定期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指标。
孕32周后增加胎心监护频率,孕36周起每周进行产检评估分娩条件,重点监测胎位、羊水量及胎盘成熟度。
存在妊娠合并症或并发症的孕妇需根据医嘱增加检查频次,必要时进行专项检查如胎儿心脏超声、脐血流监测等。
建议孕妇建立专属产检档案,按时完成各阶段检查项目,日常注意补充叶酸和铁剂,保持适度运动与均衡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