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筛查一般在孕24-28周进行,实际时间可能受到孕前体重、家族病史、既往妊娠史、血糖波动情况等因素影响。
1、孕前体重:
超重或肥胖孕妇可能需提前至孕16周筛查,建议通过饮食控制和适度运动管理体重。
2、家族病史:
有糖尿病家族史的孕妇需增加筛查频率,必要时在孕早期进行空腹血糖检测。
3、既往妊娠史:
曾有妊娠期糖尿病或巨大儿分娩史的孕妇,建议在首次产检时即开展血糖评估。
4、血糖波动:
孕期出现多饮多尿等异常症状时,需立即进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确诊。
筛查期间保持规律作息和均衡饮食,避免高糖高脂食物,遵医嘱定期监测血糖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