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肝患者一般每3-6个月复查一次,具体复查频率需根据肝功能状态、病毒载量变化、是否接受抗病毒治疗以及肝脏纤维化程度等因素调整。
1、肝功能状态
转氨酶持续异常者需缩短复查间隔至1-3个月,稳定期患者可延长至6个月。
2、病毒载量变化
未治疗者每6个月检测HCVRNA,接受抗病毒治疗期间需每月监测直至病毒转阴。
3、抗病毒治疗
治疗结束后需在第12周、24周复查病毒学应答,治愈后每年仍需随访1次。
4、肝脏纤维化
存在肝纤维化或肝硬化者每3个月复查腹部超声和甲胎蛋白,必要时行肝弹性检测。
建议丙肝患者建立规律随访计划,复查时需包含肝功能、HCVRNA、肝脏影像学等核心项目,同时保持戒酒和均衡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