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B超检查通常建议进行5-7次,具体次数与胎儿发育阶段、孕妇健康状况等因素相关。
孕6-8周首次B超确认宫内妊娠及胎心,排除宫外孕等异常情况,建议选择经阴道超声或腹部超声。
孕11-13周进行NT检查评估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联合血清学筛查可早期判断染色体异常风险。
孕20-24周通过三维/四维B超完成系统筛查,观察胎儿结构发育情况,此时可检出多数重大畸形。
孕28周后每4-6周复查B超,评估胎儿生长指标、羊水量及胎盘功能,妊娠合并症者需增加检查频次。
具体检查方案需根据产科医生建议调整,高危妊娠孕妇可能需额外增加B超监测次数,检查时避免空腹并穿着宽松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