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诊断主要依据血压测量、尿蛋白检测、血液检查及器官功能评估,需结合临床症状如水肿、头痛等进行综合判断。
妊娠期女性收缩压超过140毫米汞柱或舒张压超过90毫米汞柱,间隔4小时以上重复测量确认,可能提示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24小时尿蛋白定量超过300毫克或尿蛋白定性试验阳性,提示肾脏受累,是诊断子痫前期的重要依据。
检测血小板计数、肝功能、肾功能等指标,血小板减少、转氨酶升高或血肌酐上升均可能提示病情进展。
通过眼底检查、超声检查等手段评估心、脑、肝、肾等靶器官损害程度,严重者可出现视物模糊、右上腹疼痛等症状。
确诊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后应严格控制钠盐摄入,保证充足休息,定期监测血压及胎儿状况,必要时需住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