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囊卵巢综合征用药时间一般为3-6个月,实际疗程受病情严重程度、药物类型、个体代谢差异、治疗目标等因素影响。
轻度患者可能3个月见效,伴随胰岛素抵抗或严重高雄激素血症者需延长至6个月以上,需定期复查激素水平调整方案。
短效避孕药需周期性服用3-6个月,二甲双胍等胰岛素增敏剂建议持续使用6-12个月,促排卵药物仅限短期干预。
肝脏代谢较慢者需延长用药间隔,肥胖患者药物浓度可能降低,需根据血药浓度监测调整疗程。
调节月经周期需3个月基础疗程,改善生育需求者需持续至排卵功能恢复,痤疮多毛等症状控制需6个月以上。
治疗期间建议每3个月复查超声与激素六项,配合低升糖指数饮食及规律运动可提升药物疗效,禁止自行增减药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