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禁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非甾体抗炎药、噻嗪类利尿剂等药物。
1、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
卡托普利等药物可能影响胎儿发育,导致胎儿畸形或死亡,妊娠期全程禁用。
2、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
缬沙坦等药物会干扰胎儿肾脏发育,增加新生儿肾功能衰竭风险,须严格避免使用。
3、非甾体抗炎药
布洛芬等药物在妊娠晚期可能引起胎儿动脉导管早闭,导致肺动脉高压等严重并发症。
4、噻嗪类利尿剂
氢氯噻嗪等药物可能减少胎盘血流灌注,引发胎儿宫内生长受限,不推荐妊娠期使用。
妊娠期高血压患者用药需严格遵医嘱,定期监测血压及胎儿情况,保持低盐饮食和充足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