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眼手术一般建议在18-45岁之间进行,实际适宜年龄与眼球发育稳定度、近视度数稳定性、角膜厚度、全身健康状况等因素相关。
18岁前眼球仍在发育,近视度数可能持续增长,术后易出现回退。需通过定期验光确认度数稳定至少2年再考虑手术。
近视进展速度需小于50度/年。快速进展性近视患者需排除圆锥角膜等病变,待屈光状态稳定后方可评估手术指征。
角膜中央厚度需大于480微米,形态规则无圆锥角膜倾向。角膜过薄或形态异常者可能需选择ICL晶体植入术替代激光手术。
严重干眼症、自身免疫性疾病、妊娠期等需暂缓手术。糖尿病患者需血糖控制稳定,青光眼患者需评估视神经状态。
术后需遵医嘱使用人工泪液,避免揉眼及剧烈运动,定期复查角膜形态与视力变化,40岁以上患者建议每年筛查老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