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治疗近视眼术后可能出现干眼、眩光、视力波动、角膜感染等不良反应,多数症状会随时间缓解。
术后早期常见泪液分泌减少,可能与角膜神经暂时性损伤有关,可使用人工泪液缓解,如玻璃酸钠滴眼液、羧甲基纤维素钠滴眼液、聚乙烯醇滴眼液。
夜间视物出现光晕或星芒现象,通常与瞳孔直径较大或角膜切削区较小相关,多数患者3-6个月逐渐适应,严重者可考虑佩戴防眩光眼镜。
术后1-3个月可能出现视力回退或远近调节困难,与角膜愈合反应相关,需避免过度用眼并按医嘱使用氟米龙滴眼液、溴莫尼定滴眼液等抗炎药物。
极少数因术中消毒不严或术后护理不当导致,表现为眼痛、分泌物增多,需紧急使用左氧氟沙星滴眼液、加替沙星滴眼液等抗生素治疗。
术后需严格遵医嘱使用眼药水,避免揉眼及游泳,定期复查角膜愈合情况,出现持续眼红、剧痛等异常应及时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