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产检频率通常根据孕周和个体风险调整,常规产检安排为孕12周前1次、孕13-28周每4周1次、孕28-36周每2周1次、孕36周后每周1次,高危妊娠需增加检查频次。
孕12周前需完成建档及首次全面检查,包括血常规、超声确认胚胎发育情况,排除宫外孕等风险。
孕13-28周每月1次常规检查,重点监测血压、胎心、唐氏筛查及大排畸超声,评估胎儿结构发育。
孕28周后检查频率提升,36周前每2周监测胎位、羊水量及胎盘功能,36周后每周评估分娩条件。
妊娠期糖尿病、高血压等特殊情况需遵医嘱增加产检次数,可能涉及胎心监护、超声血流监测等专项检查。
建议孕妇规律记录胎动变化,保持适度活动,出现腹痛、出血或胎动异常时须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