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4个半月(约18周)仍可进行引产,但需严格评估医学指征并选择合适方式,主要方法包括药物引产、器械引产及综合引产。
1、药物引产
使用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等药物诱发宫缩,适用于无禁忌症的孕妇,需在严密监护下进行。
2、器械引产
通过水囊扩张或宫颈插管等机械方式促进宫颈成熟,常与药物联合使用以提高成功率。
3、综合引产
对胎膜完整者可行羊膜腔穿刺注射利凡诺,该方法起效快但需具备无菌操作条件。
4、剖宫取胎
当其他方法失败或存在严重并发症时,需行小型剖宫术终止妊娠,创伤较大但能快速解决问题。
引产前需完善超声检查及凝血功能检测,术后须观察出血量并预防感染,建议在三级医院由产科团队操作以保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