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后一般建议间隔18-24个月再怀二胎,实际时间受到子宫瘢痕愈合情况、产妇年龄、前次分娩并发症、哺乳状态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剖腹产术后子宫切口需6-12个月完成瘢痕肌化,过早怀孕可能增加子宫破裂风险。建议通过超声评估瘢痕愈合情况。
35岁以上高龄妊娠者,若瘢痕愈合良好可适当缩短间隔,但需加强妊娠期子宫瘢痕厚度监测。
既往有产后出血、感染等并发症者,需延长间隔期至2年以上,确保机体各系统功能恢复。
哺乳期激素变化可能抑制排卵,但非绝对避孕措施。建议停止哺乳后3个月再计划妊娠。
备孕前应进行孕前检查,重点评估子宫瘢痕状态,妊娠后需加强产检频率并选择具备应急剖宫产条件的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