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妇女不宜用的抗菌药物主要有四环素类、氨基糖苷类、喹诺酮类、磺胺类等。这些药物可能通过胎盘屏障影响胎儿发育,导致畸形或器官功能障碍。
四环素类药物会与钙结合沉积在胎儿骨骼和牙齿中,导致牙齿黄染和骨骼发育迟缓。妊娠期禁用多西环素、米诺环素等药物,替代治疗可选用青霉素类。
链霉素、庆大霉素等氨基糖苷类具有耳毒性和肾毒性,可能损害胎儿听神经导致先天性耳聋。必要时应选择头孢菌素类替代。
诺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等喹诺酮类可能影响胎儿软骨发育,妊娠早期尤其禁用。替代方案可考虑大环内酯类药物。
复方新诺明等磺胺类药物可能竞争性抑制胆红素代谢,增加新生儿核黄疸风险。妊娠晚期应避免使用,可改用阿奇霉素等安全药物。
妊娠期用药需严格遵循产科医生指导,出现感染症状应及时就医评估,避免自行服用抗菌药物影响胎儿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