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乙肝疫苗的禁忌主要包括对疫苗成分过敏、急性发热性疾病发作期、严重慢性疾病未控制期、免疫缺陷或免疫功能抑制状态。
既往接种乙肝疫苗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禁止接种,包括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等。需提前告知医生过敏史。
体温超过38.5℃的急性感染期患者应暂缓接种,待病情稳定后再行评估。发热可能干扰疫苗免疫应答。
未控制的严重心脑血管疾病、肝肾衰竭等患者需经专科医生评估后决定。疾病急性加重期不建议接种。
艾滋病患者、化疗期间肿瘤患者等免疫功能低下人群,可能无法产生有效抗体。需在医生指导下权衡利弊。
接种前应如实告知健康状况,接种后留观30分钟。哺乳期妇女、早产儿等特殊人群需个体化评估接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