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是否终止妊娠需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孕周及胎儿状况综合评估,重度子痫前期或子痫患者经积极治疗无效时可能需考虑终止妊娠。
血压控制情况、器官功能损害程度及胎儿宫内状况是决策关键,需通过24小时尿蛋白、肝肾功能及胎心监护等检查综合判断。
孕周超过34周且存在严重并发症时多建议终止妊娠,不足28周者需权衡母体安全与胎儿存活率,28-34周间需个体化评估。
根据宫颈条件选择药物引产或剖宫取胎术,引产过程需密切监测血压及胎心变化,备好硫酸镁等急救药品。
需产科、新生儿科及麻醉科共同参与,提前做好新生儿抢救准备,术后加强母体血压管理及血栓预防。
所有决策均需在三级医院由专业团队实施,患者及家属应充分了解风险后签署知情同意书,术后需长期随访心血管系统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