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乳腺癌患者在规范治疗后可以生育,具体需结合肿瘤分型、治疗方式及个体恢复情况评估。生育可行性主要与疾病分期、内分泌治疗需求、卵巢功能保护措施、遗传风险评估等因素有关。
早期乳腺癌患者完成治疗后,若未出现转移且激素受体阴性,生育概率较高。建议治疗结束2-3年后经肿瘤科与生殖医学科联合评估再考虑妊娠。
激素受体阳性患者需持续5-10年内分泌治疗,期间妊娠可能导致复发风险增加。部分患者可考虑治疗前冻存卵子或胚胎,完成疗程后再生育。
化疗前使用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可降低卵巢早衰风险。年轻患者还可选择卵母细胞冷冻保存等辅助生殖技术保留生育能力。
BRCA基因突变携带者需进行遗传咨询,必要时可考虑胚胎植入前遗传学诊断技术筛选健康胚胎。
计划妊娠前需全面评估肿瘤复发风险,妊娠期间加强乳腺超声监测,产后需继续按规范完成后续治疗并定期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