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初期服用感冒药需立即停止用药并就医评估风险,常见影响胎儿发育的药物包括含伪麻黄碱的复方制剂、非甾体抗炎药、部分抗生素及抗病毒药物。
记录所服药物通用名(如对乙酰氨基酚、氯苯那敏、金刚烷胺等),携带药品说明书至产科门诊进行妊娠用药分级评估,重点排查X级(禁用)与D级(慎用)药物。
受孕后2周内用药多表现为全或无效应,4-10周是器官发育敏感期。需通过末次月经时间结合B超核对实际孕周,判断药物暴露关键窗口。
孕11-13周进行NT超声筛查,16-20周做无创DNA或羊水穿刺,22-24周完成大排畸检查,系统评估胎儿心脏、神经管等器官发育状况。
症状缓解可选用生理盐水鼻腔冲洗、蜂蜜缓解咳嗽、加湿器改善咽痛等非药物干预,发热超过38.5℃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单一成分退热药。
妊娠期用药需严格遵循产科医生指导,后续产检应主动告知用药史并加强胎儿结构超声监测,避免自行服用中成药或保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