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肺结核病人共处一室需注意隔离防护、环境消毒、个人防护及症状监测,避免密切接触并定期开窗通风。
病人应单独居住,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面对面交谈。咳嗽时用纸巾遮掩口鼻,痰液需消毒处理。
每日用含氯消毒剂擦拭门把手等高频接触表面,紫外线灯空气消毒每次30分钟以上,被褥衣物阳光暴晒6小时。
接触者需佩戴N95口罩,接触后立即用肥皂水洗手,避免触摸眼口鼻。免疫力低下者应避免同室居住。
密切接触者需观察咳嗽、低热等症状持续2周以上,儿童需重点监测。接触后2个月应进行结核菌素试验或胸部影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