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患单纯疱疹病毒(HSV)感染时能否接触婴儿需根据感染部位和活动性判断,主要考虑因素有病毒分型、皮损状态、母乳喂养防护措施、母婴隔离必要性。
HSV-1型口腔疱疹通过唾液传播风险较高,HSV-2型生殖器疱疹需避免病灶直接接触婴儿皮肤。建议家长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血清学分型检测。
活动期水疱渗液含高浓度病毒,此时应避免亲吻或触摸婴儿。家长需在皮损结痂后72小时再恢复亲密接触,并使用医用口罩覆盖口周病灶。
母乳喂养前需用抗菌皂清洗双手及乳房,乳头皲裂时应暂停亲喂。家长需将乳汁挤出消毒后喂养,或选择配方奶替代直至皮损愈合。
新生儿免疫功能低下期间,建议家长设置独立护理区域。接触婴儿前需更换清洁衣物,所有用品应单独消毒处理,避免共用毛巾等物品。
产妇应遵医嘱使用阿昔洛韦等抗病毒药物控制感染,定期复查HSV抗体水平。护理期间注意观察婴儿是否出现发热、皮疹等异常症状,发现异常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