腺病毒抗原阳性通常由近期腺病毒感染、隐性感染后病毒残留、免疫功能低下者持续携带、实验室检测假阳性等原因引起。
急性腺病毒感染后1-2周内抗原检测可呈阳性,病毒在呼吸道或消化道黏膜复制时释放抗原。建议多休息并补充水分,可遵医嘱使用利巴韦林、干扰素α、更昔洛韦等抗病毒药物。
无症状感染者康复后,病毒抗原可能在体内存留数周。通常无须特殊治疗,定期复查即可,伴随咳嗽症状时可使用氨溴索口服液或乙酰半胱氨酸颗粒。
艾滋病或器官移植患者可能长期携带腺病毒,抗原持续阳性。需治疗原发病,静脉注射西多福韦或布林西多福韦,同时监测肝肾功能。
样本污染或试剂交叉反应可能导致假阳性。建议重新采样检测,结合PCR核酸检查确认,必要时进行病毒分离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