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不能自愈。青光眼是一种慢性进行性视神经病变,眼压升高是主要危险因素,需通过药物、激光或手术治疗控制病情发展。
青光眼属于不可逆性视神经损伤疾病,视网膜神经节细胞一旦凋亡便无法再生,自愈机制在人体生理结构中不存在。
眼压持续升高会导致视神经纤维层进行性变薄,若不干预可能引发视野缺损直至失明,自然恢复概率极低。
临床通过降眼压药物如马来酸噻吗洛尔滴眼液、布林佐胺滴眼液、拉坦前列素滴眼液等延缓病程,必要时需进行小梁切除术。
确诊患者需终身定期监测眼压和视功能,早期干预可保留现有视力,但已丧失的视觉功能无法复原。
建议青光眼患者每3-6个月复查视野检查和OCT,保持规律作息避免暗环境用眼,严格遵医嘱用药控制眼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