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适应症主要包括急性肾损伤、慢性肾衰竭终末期、药物或毒物中毒、严重电解质紊乱等。
急性肾损伤患者出现少尿或无尿、血肌酐快速上升时需紧急透析,透析可替代肾脏清除代谢废物及多余水分。
慢性肾衰竭进入终末期,肾小球滤过率低于15ml/min或伴有严重并发症时需长期维持性透析治疗。
血液透析可清除分子量小的水溶性毒物,如甲醇、乙二醇、锂盐等中毒,需在中毒后6-12小时内进行。
严重高钾血症、代谢性酸中毒等危及生命的电解质紊乱,经药物治疗无效时需立即透析纠正。
透析患者需严格控制水分摄入,每日体重增长不超过干体重的5%,同时保证优质蛋白摄入量1.2g/kg/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