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症与妊娠并发症的区别主要在于发生时间和病因,妊娠合并症是孕前已存在的疾病,妊娠并发症是由妊娠直接诱发的疾病。
妊娠合并症指怀孕前已患有的慢性疾病或基础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妊娠并发症特指妊娠期间新发生的病理状态,如子痫前期、妊娠期糖尿病等。
妊娠合并症病因与妊娠无关,多由遗传或长期生活习惯导致;妊娠并发症直接由妊娠生理变化引发,如胎盘激素分泌异常等。
妊娠合并症在孕前即存在,可能持续至产后;妊娠并发症仅发生于妊娠中晚期,多数产后自行缓解。
妊娠合并症需长期疾病管理,妊娠并发症需针对妊娠病理干预,如子痫前期需降压解痉治疗。
孕妇应定期产检监测两类疾病,妊娠合并症患者需孕前咨询,妊娠并发症需及时产科干预保障母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