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生期心肌病死亡率约为5%-50%,实际风险与诊断时机、并发症管理、心功能分级及医疗条件等因素密切相关。
早期确诊并干预的患者死亡率可降至5%-10%,延误治疗者风险显著升高。妊娠晚期或产后6个月内出现呼吸困难、水肿等症状需立即排查。
合并严重心律失常或血栓栓塞时死亡率超过30%。需密切监测心电图及凝血功能,必要时使用抗凝药物如华法林。
纽约心脏病学会IV级患者死亡率达40%-50%。急性期需严格限制钠盐摄入,静脉应用利尿剂呋塞米减轻心脏负荷。
缺乏多学科团队支持的地区死亡率较高。建议转诊至具有心脏重症监护能力的医疗机构,部分患者需植入心室辅助装置。
患者应避免再次妊娠,定期复查心脏超声,哺乳期用药需严格遵循医嘱。低盐饮食联合适度有氧运动有助于心功能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