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二次复发症状主要表现为低热、盗汗、乏力、咳嗽咳痰等,严重时可出现咯血、胸痛、呼吸困难。复发症状通常由治疗不彻底、免疫力下降、合并其他疾病、耐药性结核等因素引起。
午后或夜间低热伴盗汗是典型复发表现,可能与结核分枝杆菌再次活跃繁殖有关。需复查痰涂片及胸部CT,可遵医嘱使用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等抗结核药物。
持续咳嗽超过2周且痰量增多,部分患者痰中带血丝。可能与肺部病灶重新活动有关,需进行痰培养检查,必要时调整用药方案为乙胺丁醇、链霉素等二线药物。
无明显诱因的体重减轻超过5%,常伴食欲减退。多因结核毒素消耗机体营养导致,需加强高蛋白饮食并监测肝功能,可联合使用左氧氟沙星等辅助药物。
病变累及胸膜时可出现针刺样胸痛,活动后呼吸困难提示可能存在胸腔积液。需行超声引导下胸腔穿刺,严重者需考虑外科手术干预。
复发结核病患者应保证每日优质蛋白摄入,适当进行呼吸功能锻炼,严格遵医嘱完成18-24个月全程治疗,避免交叉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