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眶肌炎放射治疗通常作为药物治疗无效或复发病例的二线选择,主要适用于糖皮质激素抵抗型、伴甲状腺相关眼病活动期、存在禁忌症患者。放射剂量一般为20-30Gy,分10-15次完成。
顽固性眼外肌水肿伴视力威胁、糖皮质激素治疗3个月无效、合并甲状腺相关眼病急性炎症期。需联合眼眶MRI评估肌肉纤维化程度。
通过抑制淋巴细胞浸润和成纤维细胞增殖,减轻眶内炎症反应。对急性期血管源性水肿效果显著,但对晚期纤维化无效。
青少年患者、妊娠期、既往接受过眼眶放疗者禁用。糖尿病患者需谨慎评估视网膜病变风险。
常与免疫抑制剂如甲氨蝶呤联用,放疗后仍需维持小剂量泼尼松3-6个月防止复发。
治疗期间需定期监测视力、眼压及角膜状态,建议配合人工泪液防护放射性角膜炎,完成疗程后每3个月复查眼眶CT评估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