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内完成全程狂犬疫苗接种后再次暴露通常无须重复接种。是否需要加强免疫取决于暴露分级、既往免疫史及伤口处理情况。
Ⅰ级暴露(完肤接触)无须处置;Ⅱ级暴露(轻微破皮)需立即冲洗消毒并补种2针疫苗;Ⅲ级暴露(出血损伤)需冲洗消毒+接种疫苗+注射免疫球蛋白。
全程接种后3个月内再暴露无须接种;3个月-1年内需补种2针;超过1年需重新全程接种。免疫缺陷者需按Ⅲ级暴露处理。
所有暴露均需用肥皂水冲洗15分钟,碘伏消毒。深部伤口需彻底清创,避免缝合。动物咬伤需评估狂犬病病毒携带风险。
头面部咬伤、免疫抑制患者、未全程接种者需按Ⅲ级暴露处置。妊娠期妇女接种不影响胎儿,哺乳期可正常喂养。
建议暴露后及时就医评估,严格遵循十日观察法。日常避免接触流浪动物,家养宠物定期接种兽用狂犬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