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发性青光眼属于较严重的眼部疾病,其严重程度取决于原发病因及眼压控制情况,可能导致不可逆视神经损伤。
继发性青光眼多由葡萄膜炎、眼外伤、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疾病引发,原发病未控制时会持续加重青光眼损害。
眼压超过30mmHg时视神经损伤风险显著增加,需紧急降眼压治疗,常用药物包括布林佐胺滴眼液、拉坦前列素滴眼液、甘露醇注射液。
视野缺损从周边开始逐渐向中心发展,晚期可能出现管状视野或光感丧失,需定期进行视野检查和OCT监测。
除常规抗青光眼治疗外,还需针对原发病干预,部分病例需进行青光眼阀植入术或睫状体光凝术等手术治疗。
确诊后应严格遵医嘱用药,避免剧烈运动和一次性大量饮水,定期监测眼压及视功能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