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携带者多数情况下不会影响正常工作,就业歧视问题已随法律完善逐步减少。
1、法律保护
我国《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以传染病病原携带为由拒绝录用,乙肝病毒携带者享有平等就业权。
2、传播认知
日常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用人单位对经血液、母婴和性接触三种传播途径的认知度已显著提高。
3、行业限制
除特种兵、血站采血等极少数特殊岗位外,绝大多数职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无就业准入限制。
4、健康管理
定期监测肝功能与病毒载量,保持病情稳定可完全胜任常规工作,部分企业还提供健康管理支持。
建议携带者入职前充分了解岗位要求,保持规范随访治疗,工作中注意避免共用剃须刀等可能接触血液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