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孕主要通过药物避孕和放置宫内节育器两种方式实现,注意事项包括用药时间、药物相互作用、宫内节育器放置时机及后续避孕措施。
紧急避孕药需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越早效果越好。超过时间可考虑放置含铜宫内节育器。
紧急避孕药可能引起恶心呕吐,服药后2小时内呕吐需补服。癫痫患者禁用左炔诺孕酮类避孕药。
含铜宫内节育器需在性行为后5天内放置,可提供长期避孕效果,适合重复需要紧急避孕者。
紧急避孕后仍需采取常规避孕措施,紧急避孕药1个月内使用不宜超过1次,多次使用可能扰乱月经周期。
紧急避孕后建议记录月经情况,若延期超过1周需排除妊娠可能。日常应优先选择常规避孕方式,减少紧急避孕使用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