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氨酸布洛芬颗粒在妊娠期禁用,可能增加胎儿畸形、流产等风险。妊娠期用药需严格遵循医生指导,避免自行使用非甾体抗炎药。
妊娠早期使用可能干扰胎儿心血管系统发育,与动脉导管过早闭合有关。孕妇出现疼痛时应就医评估,可考虑对乙酰氨基酚等更安全的替代药物。
药物前列腺素抑制作用可能影响子宫血流,孕20周后使用可使流产概率显著增加。建议孕妇出现发热或疼痛时立即咨询产科医生。
妊娠晚期使用可能导致产程延长、羊水减少等并发症。孕妇应定期产检,如实告知医生用药史,必要时进行胎儿监测。
药物可通过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同样需避免使用。哺乳期镇痛建议选择布洛芬以外的药物,用药期间暂停母乳喂养。
计划怀孕或已妊娠女性应全面告知医生用药史,任何疼痛管理方案均需在专业医师监督下实施,定期进行孕期检查排除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