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期不建议服用布洛芬。布洛芬可能对胎儿循环系统造成影响,增加妊娠并发症风险,孕期用药需严格遵医嘱。
妊娠28周后使用布洛芬可能导致胎儿动脉导管过早闭合,引发肺动脉高压,需立即停用并就医监测胎儿状况。
孕晚期服用非甾体抗炎药可能抑制子宫收缩,延长产程,增加产后出血概率,建议改用物理降温或对乙酰氨基酚。
对乙酰氨基酚是妊娠期相对安全的镇痛药,但仍需在医生指导下控制剂量,避免联合使用含咖啡因的复方制剂。
非药物干预如温水坐浴、骨盆带支撑、按摩可缓解孕晚期常见疼痛,严重疼痛需排除先兆子痫等病理因素。
出现持续性疼痛或发热应及时产科就诊,避免自行用药,孕期用药需综合评估母婴获益风险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