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淋巴瘤的治疗需综合评估肿瘤分期、妊娠周期及患者意愿,主要方法包括严密监测、化疗方案调整、靶向治疗及必要时延迟治疗。
早期低度恶性淋巴瘤且无症状时,可采取观察等待策略。通过定期血液检查、影像学评估和胎儿超声监测病情进展,推迟治疗至妊娠中晚期或产后。
妊娠中晚期需化疗时,选择对胎儿影响较小的药物如长春新碱联合泼尼松。避免使用甲氨蝶呤等致畸药物,化疗周期需与产科医生协同制定。
CD20阳性B细胞淋巴瘤可考虑使用利妥昔单抗,但需评估胎盘穿透风险。治疗期间监测胎儿心脏功能,妊娠早期慎用。
临近足月的侵袭性淋巴瘤可考虑提前分娩后规范治疗。若妊娠早期确诊高危类型,需多学科讨论是否终止妊娠。
治疗期间需加强营养支持,每日监测胎动,出现发热或出血倾向应立即就医。产后建议母乳喂养暂停直至药物代谢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