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多数情况下可以生育,但需在病情稳定且医生评估后谨慎规划。妊娠风险主要与疾病活动度、器官损害程度、药物使用等因素相关。
疾病处于稳定期至少6个月以上,无重要脏器受累,可降低妊娠期复发概率。需定期监测抗磷脂抗体、补体等指标。
妊娠前需替换致畸药物,如将甲氨蝶呤改为硫唑嘌呤,羟氯喹可继续使用。糖皮质激素需调整至最低有效剂量。
妊娠期需风湿免疫科与产科联合随访,每4周评估疾病活动度。重点关注血压、尿蛋白及胎儿生长情况。
分娩后3个月内复发风险较高,需加强免疫抑制治疗。母乳喂养需避免环磷酰胺等药物经乳汁分泌。
建议孕前完成心血管评估及抗SSA/SSB抗体筛查,妊娠期间严格遵医嘱用药并保持营养均衡,避免日晒诱发皮疹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