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时间一般从孕6-8周开始,每4周一次至孕28周,之后每2周一次至孕36周,最后每周一次直至分娩。实际检查频率可能受到孕妇年龄、基础疾病、胎儿发育状况、妊娠并发症等因素影响。
首次产检需在孕6-8周进行,重点确认宫内妊娠及胎儿数量,通过B超排除宫外孕风险,同时建立孕期档案记录基础健康数据。
孕16-20周需完成唐氏筛查和超声大排畸,此阶段胎儿器官发育关键期,需监测母体血压血糖变化,评估妊娠期糖尿病风险。
孕32周后增加胎心监护频次,通过NST试验评估胎儿宫内状况,测量骨盆条件为分娩方式选择提供依据,及时发现胎盘功能异常。
存在高血压、糖尿病或多胎妊娠等高风险因素时,检查间隔需缩短至1-2周,必要时住院监测,针对性增加脐血流检测等专项评估。
建议孕妇严格遵医嘱完成每次产检,检查前保持充足睡眠避免剧烈运动,携带既往检查报告方便医生对比数据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