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一般建议在孕6-8周首次到医院检查,后续产检频率主要与孕周、孕妇健康状况、胎儿发育情况等因素相关。
孕6-8周需进行首次检查,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活性,排查宫外孕等异常情况,同时建立孕产妇保健档案。
孕16-20周需进行唐氏筛查,孕20-24周需完成大排畸超声检查,此阶段每4周需常规产检一次监测胎儿生长发育。
孕28周后需每2周产检一次,孕36周后需每周检查,重点监测胎位、胎盘功能及宫颈成熟度,为分娩做准备。
存在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危因素者,需根据医嘱增加检查频次,必要时需住院监测母婴安全。
建议孕妇保持规律作息,适量补充叶酸和铁剂,出现腹痛、阴道流血等异常症状时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