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患儿在急性期禁止游泳,恢复期需经医生评估后决定。游泳可能加重呼吸负担或引发交叉感染,具体需结合病情严重程度、恢复状态、水温环境及医生建议综合判断。
肺炎急性期存在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游泳会加重心肺负荷。家长需立即就医治疗,此阶段应绝对卧床休息。
症状完全消失且胸片显示炎症吸收后,经儿科医生评估肺功能恢复情况。家长需携带近期检查报告咨询医生是否允许游泳。
即使获得医生许可,也应选择32-34℃恒温泳池。低温水可能诱发支气管痉挛,家长需提前测量水温并准备保暖浴巾。
首次恢复游泳不超过10分钟,逐步增加至20分钟。家长需密切观察孩子呼吸频率与嘴唇颜色,出现喘息或紫绀立即终止。
恢复期间建议通过雾化吸入、呼吸操等康复训练改善肺功能,游泳前后注意补充温水,避免冷饮刺激呼吸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