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梅毒仍具有传染性,但传染性较早期梅毒显著降低。传染风险主要与活动性皮损、黏膜病变、母婴垂直传播等因素相关。
1、活动性皮损
三期梅毒患者若存在树胶肿、溃疡等开放性皮损,破损处分泌物含有梅毒螺旋体,可通过皮肤黏膜接触传播。
2、黏膜病变
口腔、生殖器等部位黏膜溃疡可排出病原体,性接触或密切生活接触可能造成传染。
3、母婴传播
未经治疗的孕妇可通过胎盘将梅毒螺旋体传染给胎儿,导致先天性梅毒,孕晚期仍存在传播风险。
4、血液传播
极少数情况下,输血或共用针具可能传播梅毒螺旋体,但现代医疗筛查已大幅降低该风险。
三期梅毒患者应避免性接触直至完成治疗,日常用品需单独消毒处理,定期复查血清学指标至医生确认无传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