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脏病可通过定期产检、控制基础疾病、调整生活方式、药物干预等方式预防,高危孕妇需在医生指导下制定个体化方案。
孕前及孕期每4周进行心脏超声、心电图等专项检查,妊娠32周后增加监测频率,早期发现心功能异常。
合并高血压或糖尿病者需将血压控制在130/80mmHg以下,空腹血糖维持在3.9-5.3mmol/L,降低心脏负荷。
每日钠盐摄入不超过5g,保证优质蛋白摄入,避免剧烈运动,建议每日午休1-2小时减轻循环负担。
心功能II级以上者需遵医嘱使用拉贝洛尔、甲基多巴等妊娠安全药物,禁用ACEI类及ARB类降压药。
建议妊娠28周后每周测量体重增长,单周增幅超过0.5kg或出现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需立即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