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癌患者多数情况下经规范治疗后可以生育,具体需结合癌症分期、治疗方式及生育功能评估决定。
IA1期无淋巴脉管浸润者可行宫颈锥切术保留子宫,术后妊娠概率较高,但需警惕流产风险。
IB3期以下患者接受根治性宫颈切除术可保留子宫体,术后约50%能自然妊娠,但需密切监测宫颈机能。
中晚期患者接受同步放化疗可能导致卵巢功能衰竭,建议治疗前进行卵子冷冻或卵巢移位等生育力保存措施。
治疗后出现不孕者可尝试试管婴儿技术,但需经肿瘤专科与生殖医学专家联合评估癌症复发风险。
建议有生育需求的宫颈癌患者在治疗前与医生充分沟通,根据个体情况制定生育力保存方案,妊娠期间需加强产科与肿瘤科联合随访。